中芯国际昨日发布公告表示,深圳合资协议订约方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订立新深圳合资协议,其中,中芯控股同意向大基金二期转让深圳合资协议项下已认缴但尚未实缴的出资5.313亿美元(占中芯深圳股权的22%),由大基金二期履行相应的出资义务,公司持有中芯深圳股权将由77%降至55%。
本次转让完成后,中芯深圳的注册资本将维持不变,仍为24.15亿美元;中芯国际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中芯控股及中芯集电间接持有中芯深圳之股权将从77.00%下降至55.00%;中芯深圳将分别由中芯控股、中芯集电、深圳重投集团及国家集成电路基金II持有49.74%、5.26%、23.00%及22.00%股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