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快培育壮大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激发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竞争活力、创新活力,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意见》自2022年4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意见》提出,到2025年,深圳全市市场主体总量突破460万家,各类企业总量超过320万家,企业与个体工商户占比达到7:3.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量超过1.5万家,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0家,国家制造业单项冠军达到80家以上,境内外上市公司突破600家,世界500强企业增至10—12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达到2.2万家,独角兽企业新增20家左右。
围绕生物医药、医疗器械、集成电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一批向中小企业开放的公共中试平台及成果转化平台,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科研机构等建设中试生产线并向社会开放,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
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及基础软件等领域,遴选一批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作为培育对象,对入选市级、省级、国家级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最高奖励10万元、20万元、50万元。
聚焦生物医药与健康、半导体与集成电路、智能机器人、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新材料、量子科技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精确锁定具有“硬核”科技、爆发式成长潜力的企业,建立独角兽企业培育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