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故苹果(Apple)联合创办人Steve Jobs曾对其自传作者表示,宁愿与Google展开核能战,也不愿与Android操作系统研发公司分享技术。
Jobs并非空口说白话,在其于10月5日辞世前18个月以来,苹果分别向宏达电、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以及摩托罗拉行动(Motorola Mobility)等3家Android智能型手机(Smartphone)制造商提起侵权诉讼,认为这些公司侵犯苹果的技术专利,要求法院发布禁令。
据智能财产权顾问公司3LP Advisors LLC合伙人Kevin Rivette表示,判决陆续出炉,苹果可望与竞争对手进行和解,以藉此提升其专利价值。当法院站在苹果方并对竞争对手发布禁令时,对手通常会制定变通方法以规避禁令;而当法院不支持苹果时,也可与竞争对手和解,进而取得对手的创新技术使用权。
Rivette表示,焦土政策对各方都没有好处,因为苹果的专利价值无法实现最佳化,因最终竞争对手仍可规避苹果专利。其认为,这就象是水坝,要使用专利权把对手逼出市场,就像往河流中丢石块,河水仍会绕过石块,因此顺著水流应是最佳解决方法。
曾负责IBM和微软(Microsoft)智能财产权事务的Marshall Phelps指出,从来没有1家公司能够凭借专利技术,将竞争对手排斥在市场外,部分原因是竞争对手只要对做出部分调整,就可以规避专利违规。
Phelps认为,苹果应该借镜IBM和德州仪器(TI)的专力冲突前例,即IBM拥有计算机的基础架构专利,而德州仪器拥有集成电路(integrated circuit)的原始专利。美国司法部要求IBM对其它厂商授权使用其专利,而德州仪器也决定采用该作法,最终,两家公司都由此获得了数十亿美元的专利授权费。
不少专利法律师都相信,苹果最终会改变向竞争对手提起诉讼的立场,问题在于何时而已。专利授权咨询公司Epicenter IP Group老板、英特尔前法律顾问Ron Epstein表示,相信苹果的策略是让竞争对手花费数百万美元的诉讼费,并分散竞争对手管理层的注意力,也令其不敢明目张胆的侵犯苹果专利。
不过,Epstein同时表示,随著越来越多企业投入行动设备市场,苹果最终应该会签署专利授权协议,以确保可以使用竞争对手的创新技术。
投资银行MDB Captical Group联合创始人兼董事会主席Christopher Marlett则表示,与竞争对手的专利组合相比,苹果的专利项目更为强大,主要归功于该公司的创新技术,以及旗下法律部门在获取专利方面的效率。其指出,苹果拥有足够的专利、资金和专长发动专利大战,也没有与竞争对手和解的必要性,除非苹果遭遇Google或三星电子的顽强反击,否则该公司不会认真考虑授权专利的问题。
但Rivette仍认为,苹果或许会与Android手机厂商达成庭外和解,同时可能主动放弃针对三星的多项诉讼;但交换条件则是三星必须同意在一段时间内,不使用苹果的专利技术。苹果与三星也可能达成专注于不同领域市场的协议,如苹果继续制造iPad尺寸的行动装置,而同意不涉足7寸平板计算机市场。
Rivette也指出,苹果应该在需要竞争对手的技术前,寻求尽快达成和解。同时,苹果也应该进一步扩大其专利组合,如柯达(Kodak)的相关专利组合。柯达近期开始尝试抛售其1,100项专利,若这些专利被Google、三星或其它竞争对手所收购,苹果在专利战上恐有所失利。
另一家智能财产权咨询公司Inflexion Point Strategy执行董事Ron Laurie则表示,苹果与竞争对手能尽快解决专利纠纷,对于各方维持高速创新是好的,可进一步推动行动装置市场的发展。其强调,不管任何对手有时也必须达成协议,因为和睦相处有时比剑拔弩张,对双方而言利益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