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Apple)与三星电子(Samsung Electronics)日前分别在德国法庭所审理的平面计算机(Tablet PC)销售禁制案件取得暂时性的胜利。因此苹果决定出奇制胜,在8月25日再度开庭时利用欧洲设计法,并试图证明三星的产品复制了iPad的外型。
如此一来,苹果将成为全球首家运用欧洲设计法于诉讼的大型电子公司,且如胜诉,令三星平板计算机Galaxy Tab被证实为侵犯欧盟的设计权,则苹果未来将可以此对付其它竞争者。且由苹果开了先例以后,设计权极有可能成为未来各家科技公司运用的新战场。
苹果利用设计权的原因在于,在欧洲,专利的取得既困难又贵,相较之下,注册设计权则简单的多。此外,苹果暂时性的胜利也加强了其运用设计法的动力。
根据英国专利事务所Cobbetts LLP的智财权专家指出,专利侵权的官司在欧洲相当困难。因被告者往往会以专利无效做上诉,如此一来,取得暂时的禁制令也将变得相当困难。
日前德国杜塞尔道夫区域法院( Dusseldorf Regional Court)曾一度授予苹果禁止三星的Galaxy 10.1平板计算机在27个欧盟会员国中的 26个国家中销售的权利。但1周后,该法庭却又因为裁量权方面的疑虑而将禁止范围缩小到德国。
在此同时,苹果也在荷兰对三星提出控诉,开庭时间为9月15日。如苹果在该国获胜,将切断三星产品自Rotterdam港进口的路径,对三星形成极大打击,并打断其在欧洲的整个供应链。
据悉,苹果与三星间的诉讼共为19件,横跨4大洲,9个国家中的12个法庭。苹果将战场选在德国的原因,一方面是因为注册设计有效范围涵盖整个欧盟,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德国为处理专利侵权官司最多的国家。
设计权与专利法不同,前者注重在外观,而后者则是在功能。因此设计设否被侵权取决于原告如何证明其设计为全新及原创之物。
若苹果成功举证,并赢得设计权官司,则未来该公司将可在欧洲市场横行无阻,而设计权也将成为阻止相似产品及后继者进入市场的绝佳武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