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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元电129起预定买回1万张,区间价9.52-20.07元

编辑:Helan   发布:2009-12-08 17:36
证交所重大讯息公告
 
(2449)京元电-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决议第九次买回本公司股份相关事宜
1.董事会决议日期981208
2.买回股份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
3.买回股份种类普通股
4.买回股份总金额上限(元)7,756,151,000
5.预定买回之期间981209~990208
6.预定买回之数量(股)10,000,000
7.买回区间价格(元)9.52~20.07
8.买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场买回
9.预定买回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比率(%)0.79
10.申报时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积股数(股)32,448,000
11.申报前三年内买回公司股份之情形44,179,000股。买回金额新台币488,499,999元
12.已申报买回但未执行完毕之情形
第八次本次预定买回股数30,000,000股。实际已买回股数9,179,000股。未执行完毕原因:考量全球经济景气未明及兼顾市场机制,本公司视股价变化采取分批买回策略,及为求资金之有效运用,故未予以全部执行完毕。 。
13.董事会决议买回股份之会议纪录
案由:本公司为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拟办理第九次买回本公司股份并办理注销,提请核议。
说明:
(一)依据证券交易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一项第三款及「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规定办理。
(二)依「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二条规定相关事项如下:
1.买回股份之目的:维护公司信用及股东权益,办理注销股份。
2.买回股份之种类:普通股。
3.买回股份之总金额上限:新台币7,756,151仟元。 (依「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八条规定,本公司可买回股份总金额,不得超过保留盈余加超过票面金额发行股份所得之溢价及已实现之资本公积,上限为新台币7,756,151仟元。)
4.预定买回之期间与数量:于民国98年12月9日起至99年2月8日止完成,本公司本次预计买回股数共计10,000,000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0.79 %。
5.买回之区间价格:每股单价新台币20.07元至新台币9.52元之间。当公司股价低于所定区间价格下限时,将继续执行买回公司股份。 (预计买回股份总金额区间:新台币200,700仟元至新台币95,200仟元之间,低于3所述买回总金额之上限。)
6.买回之方式:自证券集中市场买回。
7.董事会出具之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书。
(三)依证交法第二十八条之二第六项规定,本公司依公司法第三百六十九条之一规定之关系企业或董事、监察人、经理人之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利用他人名义所持有之股份,于本公司买回之期间内不得卖出。
(四)本次买回本公司股份之决议及执行情形,于最近一次之股东会报告。
决议:经主席征询出席董事全体无异议通过。
14.「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条规定之转让办法不适用
15.「上市上柜公司买回本公司股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之转换或认股办法不适用
16.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不影响公司资本维持之声明
一、本公司经九十八年十二月八日第十届第十五次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过二分之一同意通过,自申报日起二个月内于集中交易市场买回本公司股份壹仟万股。
二、上述买回股份总数,仅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百分之零点七九,且买回股份所需金额上限占本公司流动资产之百分之二点五0,兹声明本公司董事会已考虑公司财务状况,上述股份之买回并不影响本公司资本之维持。
三、本声明书业经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会议通过,出席董事六人均同意本声明书之内容,并此声明。
17.会计师或证券承销商对买回股份价格之合理性评估意见依宏远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评估意见,本公司本次买回公司股份计划之买回区间价格尚称合理且符合有关规定,另对财务结构、每股净值、每股盈余、股东权益报酬率、速动比率、流动比率及现金流量状况之影响性,经评估对本公司之财务状况及股东权益尚无重大影响。
企业信息
公司总部
公司名称:
京元电
地点:

台湾新竹300公道五路二段81号

成立时间:
1987年5月
所在地区:
台湾
联系电话:
+886-972-571-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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