矽品向力晶购买厂房及附属厂务设备,计17.8亿元
编辑:Helan 发布:2009-11-11 15:40 证交所重大讯息公告
(2325)矽品-本公司董事会决议向力晶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厂房及附属厂务设备
1.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研发二路1-1号厂房及附属厂务设备
2.事实发生日981111~981111
3.交易数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
建物面积56,637.9平方公尺,折合17,130坪及其附属厂务设备
每坪单价:新台币103.9仟元(含附属厂务设备)
交易总金额:新台币1,780,000仟元(未税)
4.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系(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且非公司之关系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晶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无(非关系人)
5.交易相对人为实质关系人者,并应公告选定关系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所有人(含与公司及相对人间相互之关系)、移转价格及取得日期不适用
6.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实质关系人者,尚应公告关系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系不适用
7.预计处分利益(或损失)(取得资产者不适用)(原递延者应列表说明认列情形)不适用
8.交付或付款条件(含付款期间及金额)、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事项(注一)
依双方约定时间分期电汇;无
9.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如招标、比价或议价)、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决策单位
交易决定方式:双方议价
价格决定参考依据:鉴价报告
决策单位:董事会
10.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
1.中华征信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及中华征信所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币1,729,296仟元
2.宏大不动产估价师联合事务所及宏大资产评估顾问股份有限公司新台币1,730,662仟元
11.不动产估价师姓名
1.吴泰合(建物)及简英杰(附属设备)
2.陈柏宏(建物及附属设备)
12.不动产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
1.(95)台内估字第000265号
2.(91)台内估字第000041号
13.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否
15.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
16.与交易金额比较有重大差异原因及签证会计师意见不适用
17.经纪人及经纪费用无
18.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营业使用
19.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无
20.本次交易董事有异议否
21.其他叙明事项无
注一、其他重要约定事项应注明有无订定附买(卖)回、解除契约或其他不确定、特殊约订条款